论文关键词:家族式企业 产权 公司管理 论文概要:近年来,我国的民营企业有了长足发展,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民营企业面对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同时面对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尝试从产权的视角研究家族式企业的管理,对目前我国家族式企业的管理现状明确提出了一些改良的对策。 产权理论与公司管理 (一)对产权概念的界定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制度为首的经常出现,产权理论产生了。其主要研究内容是制度下产权的界定和交易费用的取决于与较为的经济理论。
作为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的代表人物,科斯指出,制度决定是指“反对经济单位之间有可能合作与竞争方式的一种决定,制度决定有可能最相似于‘制度’一词的最一般来说用于的含义了”。制度建构的是人们之间互相不道德关系的约束机制。而在所有制度决定中最重要的是产权制度。作为西方经济学界普遍认为的产权理论创始人科斯在《问题》中第一次研究了产权理论,他主要研究产权的定义以及交易费用对产权制度构成的影响。
他指出,产权就是财产权利,即财产所有者凭借其财产权所取得的各种权利的总和,还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以及其它与财产权利有关的权利。所有权是指实际享有的财产的权利;使用权所指在容许的范围内,以各种方式用于一项财产的权利;收益权即指通过财产提供收益的权利;处置权是指出售、出让一项资产的权利。
因此,在科斯显然,产权是指由物(某种程度指生产数据)的不存在及关于它们的用于所引发的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也就是指的角度对产权下的定义。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西方经济理论界较权威的产权定义是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的定义。阿尔钦在《新的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定义产权为:“一种通过社会强迫而构建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展开自由选择的权利”。
德姆塞茨则在《关于产权的理论》一文中把产权定义为:“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协助一个人构成与其它人展开交易时的合理预期,规定其获益或损毁的权利”。 我国的学者指出产权是互相具备独立性的一组权利的子集,如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物权、知识产权等。产权作为一组权利,可以是几项或几十项权利构成,也可以是一项或零项权利构成即作为权利的子集也有可能是零子集。 (二)产权制度的产生及其功能 所谓产权制度,“是指以产权为相结合,对财产关系新型合理有效地的人组、调节的制度决定”。
可以说道,随着产权问题的产生,产权制度才随之经常出现并逐步完善。产权作为一种意识产生于人类社会早期,随着生产力的大大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人们对各种资源的市场需求也日益激增。但由于技术以及资源本身的原因,在一定时期内,资源的数量是受限的。当这些受限的资源无法符合全部的必须时,占据这些受限资源的人之后占有了主导地位。
随着社会分工和互相交换的产生和发展,这种不道德大大激化,加快了产权的构成。 在自然经济和非常简单商品经济占到主导地位的时期,与这种经济形态相适应,产生了自然人产权制度。
所谓自然人产权制度,是指产权归某一自然人所有。他享有对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在内的所有权利。这种产权制度具备产权主体单一、排他性明显的特点,以个体私营企业为典型代表。
这种产权是与生产技术水准、发育状况和商品交易规模等条件相适应的。从我国民营企业的产权结构来看,基本上还正处于这一状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市场经济的大大发展,给自然人带给经营中的系统风险也更加大,原本的自然人产权制度展现出出有显著的不适应环境,明确反映在单个资本在经营规模、能力、抵挡风险能力和人为资本运营方面的局限性,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规模更加大,企业所必须的资本投放更加多,必须向更加多人展开融资。在现实情况的拒绝下,产权制度必定要谋求新的形式以适应环境先进设备的市场经济的市场需求。于是,股份制企业经常出现了,这种经营形式使所有者只分担有限责任,最后沦为一种占到主导地位的企业经营的组织形式。
该企业制度填补了自然人企业固有的缺失,使企业沦为独立国家于自然人的法人单位。但是,从我国民营企业的产权结构来看,虽然有非常一部分的民营企业登记为股份制企业,但大多实质上仍归属于自然人产权制度,对于这些企业而言,升格为股份制企业只是为了融资的便利,而通过产权制度的转变来结构规范的管理结构的民营企业并不多见。
(三)委托代理理论 预示着现代的发展,企业的所有者仍然特地自己的企业,而企业的实际管理者也并不就是企业的所有者,渐渐产生了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出来。企业所有者将企业委托给管理者经营管理,为避免经营者壮烈牺牲所有者的利益而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业所有者不会设计出对管理者的鼓舞约束措施,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平面,必定会产生风险和逆向自由选择的问题。因为企业的经营者是所有者或股东自由选择的,债权人为了避免经营者为了使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壮烈牺牲自己的利益,不会在贷款中减少维护条款。
这样就减少了企业的效率。同时为了监督维护条款的继续执行,不会产生适当的监督成本。
詹森和麦克林对委托—代理理论展开了了解的研究,明确提出了代理成本的概念。
本文来源:中欧体育(Zoty)-www.tongele.cn